一、標的信息:
1、長興縣雉城街道光明路148號北面南第二間商鋪三年租賃權,首年租金0.52萬元,保證金0.2萬元。
2、長興縣雉城街道物資大樓米行弄41號商鋪三年租賃權,首年租金0.55萬元,保證金0.2萬元。
二、掛牌、報名、報價時間:
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-03-08
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4-03-21
掛牌地點:湖州市聯合產權交易有限公司
掛牌網站:www.hucqpt.com
自由報價開始時間 2024.03.08 10:00:00
限時報價開始時間 2024.03.22 10:00:00
三、受讓資格:
1、意向承租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、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;
2、國家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,意向承租方應符合相應的條件。
四、注意事項:
1、該標的成交后,承租方應在項目成交后3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,如自項目成交后30個自然日內,因承租方未與出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,項目自動終結,出租方有權收回標的或收回后重新掛牌。同時承租方須承擔違約責任,即除其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外,還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其法律、經濟責任。
2、租金支付方式: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,首年租金在簽訂租賃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匯入出租方指定賬戶。
3、意向方須在承租前自行對出租標的進行全面了解,該標的的地理位置、環境狀況、新舊程度、結構好壞、質量狀況、出租面積和存在相關風險,各意向方必須作實地了解查看,認真審看標的物。標的的瑕疵和面積差異不影響本次轉讓的成交價,出租方不承擔瑕疵(包括隱性瑕疵)和面積差異擔保責任。
4、承租方須對營業所需的各項審批條件和規定進行充分自核。承租方參與競租的行為將被認為已作充分的預判和決策,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不能獲得營業開設審批(包括土地規劃用途和既有結構、設計等因素在內),或后續因為政策變化導致無法繼續開設的各項經營風險,承租方必須獨自承擔,出租方不對無法履行、投入成本、裝修損失等承擔任何形式的賠償或補償責任。
5、承租方如需裝修,事先征得出租方和物業管理部門書面同意,方可裝修施工。
6、如涉及本項目出租方服務費,該服務費由承租方承擔。
7、標的看樣聯系人:繆先生,聯系電話:18957278193。
湖州晟昌行產權交易拍賣有限公司
2024年3月8日